本招标项目广州T.I.T智慧园已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440106-70-03-8400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期(4号大院)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T.I.T智慧园第一期(4号大院)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街道员村西街4号大院。
2.1.3工程建设规模:广州T.I.T智慧园(4号大院)由47栋建筑组成。范围地块面积为22425.7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051.07平方米,(包含强电系统工程、弱电系统改造工程、防雷改造工程、给排水系统改造工程、消防系统工程改造工程、暖通系统改造工程、建筑单体内外改造工程、门窗改造工程、园林景观改造工程、路网改造工程、标识系统改造工程、泛光改造工程等),不含量外电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最终面积以实际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招标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主要包括: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电气工程质量检测、智能建筑(弱电)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详见本项目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具体检测项目、指标及检测频率、数量必须满足各项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验收规范要求及各专项验收要求)。
2.2.3服务期限:从服务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因招标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
2.2.5最高投标限价:669794.00元 。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6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从2020年10月31日00时00分至2020年11月06日23时59 分。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0年11月02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0年11月06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6:00。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20年11月20日, 14时00分至14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14时30分。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南网页版(网址:/)发布。
招标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7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280425422
招标代理机构:江南网页版
地 址:广州是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
联 系 人: 滕工
电 话:020-8852434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1528042542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97号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T.I.T智慧园第一期(4号大院)第三方检测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 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