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江南网页版)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榄核派出所采购辅警制服及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DCG202006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榄核派出所采购辅警制服及装备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3120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为至2020年12月31日
采购数量:1项
本项目的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员额、合同期计算,总需求人数及具体最高限价如下:
服务对象 |
服务内容 |
总需求人数 |
单人最高限价 |
项目总价最高限价 |
警务助辅人员 |
提供警务辅助人员警用服装、装备等 |
240 |
1300元/人 |
312000元 |
注明:
1)总需求人数的本项目范围内最高限额数,具体以实际发生需求数为准。
2)最高限价已包含配置服务人员费用、服务费、风险金、售后服务、运送费用、税费等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3)辅警警用服装/装备的实际订购数量以采购人最终确定为准,并根据成交单价按实结算,但个人不得超过单人最高限价,项目总价不得高于项目总价最高限价。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4、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需由投标单位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7月16日起至 2020年7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江南网页版)(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0年7月22日止。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南网页版(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开标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8月5日10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江南网页版(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联系方式:张工、19928387737
2、采购代理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江南网页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室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020-88524342
十四、采购公告公示
本项目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南网页版官网进行公示,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江南网页版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