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1.1.1 本招标项目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广清发改批(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远市广源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源于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及融资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远市广源环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南网页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清园污水厂一期西部预留建设用地

1.2.3 建设内容:生化组合池一座(其中包括 1.25 万 m3/dA2O 生化池一座、1.25 万 m3/d圆形周进周出二沉池一座、1.25 万 m3/d 污泥回流泵房一座、1.25 万 m3/d 中途提升泵房一座),深度处理组合池一座(其中包括 1.25 万 m3/d 芬顿高级氧化池一座、1.25 万 m3/d 超高速多介质沉淀池一座)

水质要求:

污染物去除量一览表

项目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单位

进水水质

500

250

250

25

40

5

mg/l

出水水质

30

6

10

1.5

15

0.3

mg/l

去除率

94%

97.6%

96%

94%

62.5%

94%

%

污染物去除

2098.75

1095

1095

91.25

114.06

20.53

/年

 

1.2.4本项目总投资约3757.19万元,其中:工程3131.92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107.60万元

设计项目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版》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A.基本设计收费 =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

其中:专业调整系数 1.0,工程复杂程度系数 1.0

B.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它设计收费(无)。

C.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

最终设计费以本次招标项目审定建安费预算价按本条计算方法进行结算。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审定建安费预算价进行结算,但费率浮动幅度(中标下浮率)保持不变。

1.2.5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本项目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前期方案深化至施工图设计通过施工图审查期间的所有项目范围内的报建报批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相关专业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对专项设备设施的设计配合、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设计内容以经批准的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中所列的有关工程内容为准。

1.3前期服务机构

1.3.1机构名称: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投标资格

1.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4.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1.4.3 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1.4.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1.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4.6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1.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1.5.2投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 12  30 00 (北京时间,下同)

1.5.3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221230202316上午:9:3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1.5.4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2023119 1000分至1030分。

1.5.5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江南网页版(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

1.5.6 开标时间: 20231191030分。开标地点:江南网页版(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1.5.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5.8符合条件的报名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 3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费用

1.7.1 本项目不设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8工期

1.8.1 设计总工期:60日历天

1.8.2 如因招标人或相关审批部门原因导致的方案审批、规划报建等时间延误,则以上工期应相应合理顺延。

1.9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清远市广源环保有限公司实名投诉,电话: 0763-3734270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1.10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11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南网页版网站(http://www.gzzb.gd.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名称:清远市广源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开拓路1号

联系人:熊工

联系方式:0763-3734270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江南网页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20-38818808

                                          2022  12 29